《重症监测系统基本功能要求》于2025年3月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,7月1日正式实施,推动重症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走向有规可依、有据可循的“标准化时代”,凸显了上海在推进医疗数字化转型、建设智慧医疗高地中的引领作用。
立足国家战略需求,筑牢重症救治防线
标准紧扣《“十四五”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》、《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》等政策要求,围绕“床位提质扩容、信息系统协同、医疗救治能力提升”的战略目标,特别是在大规模突发事件与高强度医疗场景下,有效实现预警干预与风险防控。调研数据显示,上海三级医院重症信息系统覆盖率超90%,但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及规范,成为制约效能发挥的关键问题。本标准的出台有效破解了这“最后一公里”的瓶颈,使一体化管理、规范化服务落到实处,推进重症医学临床专科能力建设。
多方协同,凝聚重症与信息化力量
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,由上海市卫生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、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、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、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、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、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、复旦大学、上海太翼睿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,历经22个月的起草,并面向应用单位广泛征求意见,共同完成了标准的制定工作。
聚焦关键环节,明确系统基本功能与架构
利用计算机、网络通信、大数据科学等技术构建重症监测系统,实现对重症患者生命体征、病情变化、诊疗措施等信息的实时监测与记录,将智能算法模型应用到诊疗过程,形成重症风险事件评估、预测、干预的全诊疗周期闭环管理。系统架构包含监测应用层、模型分析层、数据层和安全运维体系四个维度。
《重症监测系统基本功能要求》将为本市构建统一、科学、高效的重症信息系统奠定基础。下一步,将联合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贯标培训与评估机制建设,推动标准从“纸面”走向“实用”。同时,该标准也将作为后续标准制定与升级的重要参考,为全国范围内的重症信息化建设、智慧医院发展建设提供可复制、可推广的“上海经验”。